2、凡增值稅年應稅銷售額在180萬元以上(含本數)的商業公司,或許年應稅銷售額在30萬元以上(含本數)的非商業公司,且財政核算健全的,原則上可" />
時間:2012-12-26 來源:武漢網whw.cc 作者:whw.cc 我要糾錯
1、通常納稅人自贊同之日起為教導期通常納稅人,教導期為6個月。
2、凡增值稅年應稅銷售額在180萬元以上(含本數)的商業公司,或許年應稅銷售額在30萬元以上(含本數)的非商業公司,且財政核算健全的,原則上可確定為增值稅通常納稅人。商業公司是指從事貨品批發或零售的公司、公司性單位和小我,以及從事貨品批發或零售為主,并兼營貨品出產或供給應稅勞務的公司、公司性單位和小我。從事貨品批發或零售為主,是指該項行動的銷售額占各項應征增值稅行動的銷售額算計比重在50%以上的。公司注冊
3、教導期內運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額為千元版,每次領購不得超越25份。
4、公司按次領購數量不能滿意當月運營需求的,能夠再次領購,但每次增購前有必要根據上一次已領購并開具的專用發票銷售額的4%預繳增值稅。
5、對教導期內實踐銷售額在300萬以上,而且足額交納了稅款的,經批閱核準,可開具萬元版增值稅專用發票。
6、對新注冊的公司,對一些投資規模較大、估計銷售額比較大、財政力氣比較強、獨自設置財政會計部分的新辦公司,可暫確定為通常納稅人。納稅人開業滿一年后,應根據實踐年應稅銷售額請求處理通常納稅人正式確定手續。公司注冊
7、教導期完畢后,經主管稅務機關審閱贊同,可轉為正式通常納稅人,按正常的通常納稅人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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